前言:融资租赁
国内超强租赁商来南沙了|融资租赁公司资本和股东要求
近日,宏信建发华南区域总部开业仪式在广州南沙举行。记者了解到,此次建设华南总部的宏信建发股东为上海宏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目前资产规模超150亿元,位居中国租赁商***企业**,全球租赁公司百.强排行榜第39名。此次华南总部落户南沙,宏信建发将持续增强在华南地区的运营服务,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工程建设,并积极加快海外布局,借助南沙自贸区的特殊区位优势,更好融入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zui低限额为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
二、融资租赁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为企业法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3、财务状况良好,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4、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含本次投资资金);
7、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债务资金或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8、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不将所持有的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