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刚兑、资金池、投资单元被禁止
对堵协议需“一事一议”
《备案须知(2019版)》明确提及三个禁止:禁止管理人刚性兑付、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以及禁止设立投资单元的要求。
针对刚性兑付,涉及外界普遍关注的带有对赌协议的基金投资行为是否合规这一问题。目前在私募股权类基金投资中存在业绩对赌情况,例如未能成功上市则给予大股东固定收益的协议。是否合规?如果对赌协议设置了超出投资行为收益本身的过高门槛,是否会被视作“刚性回购”?
对此,中基协相关人士表示,对赌协议实际上是有条件的回购,只有在触发或者不触发的条件下,才能够引发后续情形,且协议本身与公司经营相关。不符合实际投资行为能够达到的收益的门槛,会被视为 “变相从事借(存)贷活动”,不予备案。
此外,针对资金池以及投资单元问题,中基协相关人士表示,资金池往往向投资人承诺固定收益,但是基金的回报往往跟投资行为无关。这类行为是监管重点之一。
而针对投资单元,中基协内部人士表示,此前市场上有观点认为私募产品备案难,因此存在产品内部嵌套,也就是同一只基金,其中某一部分投资者的资金指向性投向某一项目或投资标的,形成事实上的独立投资单元。不同投资单元的投资标的不同、投资收益不同,没有公平对待每一个投资者,本次细则予以规避。
记者注意到, 《备案须知(2019版)》同时提出了基金分级规定、规范使用“业绩比较基准”概念、合伙型和公司型基金前置工商确权、基金合同充分明示基金信息、基金合同约定维持运作机制等内容。这代表着,私募基金与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要求趋于一致,在政策层面消除套利空间。
私募基金备案的要求:
1、经营范围只能有: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不能有非金融投资类的经营范围,也不能有投资咨询。
2、高管要求:法人代表+2位高管必须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高管可以不是股东(具有三年以上基金从业经验的也可以)。
3、注册资金要求:实缴比例大于25%以上,或者实缴资本能保证公司运营超过6个月时间。
4、成立超过一年的企业要出审计报告。
5、出具2位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我们是一家集全球商务、科技、投资于一体的企业端服务提供商。主要服务内容:境内外公司注册、变更、注销、转让、工商年报;财税代理,****;各类许可证申请、特殊许可证申请、大型牌照申请;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两地车牌;全球移民和资产配置等。
若是有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或私募基金备案的需求,可以和我联系。